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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热不断升温,在很多城市的公园、广场、校园出现了人们自发的“英语角”。图为参加“西安英语世界”活动的年轻人练习会话。“西安英语世界”是陕西外语进修学院于1985年在市区兴庆公园开办的,每周日都有数百人参加。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开始申办北
京奥运会,全国又一次掀起了全民学外语的高潮。图为2000年9月2日,刚下早班的北京19路公共汽车司售人员在汽车里学习英语。当年,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在全系统内开展“学习百句英语,为申办奥运做贡献”活动。进入21世纪,人们对英语学习的实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不满足于“应试英语”、“聋哑英语”。一些突破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开始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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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考高分而学英语
我这一代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的。当时,社会上已经流行学英语了,不过那时的我也不知道英语到底能干什么用,只知道高考时英语跟语文、数学一样是一个必须拿高分的主要科目,如果学不好,就会给总分拖后腿,所以必须学好。所以我的学习重点就是背单词、学语法、练阅读,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高考。
我每天枯燥地背单词,做阅读理解,对听力、口语等交际能力关注得非常少。由于英语课文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差,所以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英语是一件苦差事。而我的英语成绩之所以长期名列前茅,完全得益于我自己发明的“懒人学习法”——朗读。因为懒得去动笔,所以每天早上晨读的时间便是我的快乐时光,开始是装模作样地做给老师看,后来大声朗读居然成了我的最爱。
至今我还记得高一英语课本第一课的第一段:“Karl Marx was born in Germany and German was his native language …”为了装出一副学习的样子,我这大声朗读一坚持就是六年,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成就了我的英语高分。每次考试后,老爸帮我分析英语试卷时,常问我为什么这道题选这个、那道题选那个,我就告诉他,语感就是这样的。老爸总是满意地点点头,不再多说。所以我教英语之后,就特别强调学生要朗读和背诵课文。
学英语点燃了一些普通人学习的激情,甚至改变了自己的人生。50岁的赵福顺是黑龙江工程学院的一名保安,他自学英语30年,工作之余帮助大学生练习口语,成为大学生眼中的英语明星。图为2013年5月10日,赵福顺展示他30年来保存的英文字典。
懒人学习法还成就
了我的阅读能力。
为了逃避做家务,我就假装看书,因为我发现只要自己捧起书来看,无论是课内书,还是课外妈妈的藏书(诸如《鲁迅全集》《外国文学》《唐诗宋词》),甚或是老爸珍藏的英文简易版读物(《毛主席语录》英文版红皮书等),爸妈从来都不打断我。
开始时,我的确是假装看,但后来就入了迷。而这样大量的阅读在无形中锻炼了我的阅读能力,让我学起语文和英语来轻松自如。读高中时,英文的阅读理解比重越来越多,我自然成了这方面的高手。因为我一直有阅读的习惯,所以阅读速度很快,并能够很好的抓住重点,所以学习效果奇好,考试分数高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可是,尽管我以高分考入了英语系,但是当年的我除了会答题,对听力的练习几乎是零。因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没有列入考试范围,所以我在听说方面没有得到任何锻炼。到了大学,第一节听力课带给我的震撼和挫败感让我记忆犹新。进入到被我称为“高档而又豪华”的语音室,新鲜地带上耳机,其后耳机里面传出了“叮”的一声,然后便是Step by Step这本我人生中第一本听力教材的第一课。刚刚五分钟过去,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不是因为语音室的高档而激动,而是因为不知道耳机里放的是什么,不知道录音和我手里的听力教材是何关系,不知道录音读到哪儿了,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总而言之就是乱了阵脚。再抬起头来看几个从“大城市”来的同学,他们竟然已经举手,“blah blah”地回答老师的问题了。这是何等的差距呀!
再说说口语,那时系里每周三举办“英语角”,大一上学期时,我带着胆怯和羞涩去听师哥师姐们用英语侃侃而谈,而自己只会说:“I am a freshman. My English is poor.”听力和口语受了打击之后,不服输的我发誓要攻克英语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