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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翻译的更地道?——英文翻译的一些要点和注意事项翻译后的文章是要给中国人看的,所以在保证准确和通顺的基础上,可读性是最重要的。通常来说,因为英语和汉语在语法和表达方式上的区别,翻译成中文的文章总没有中国人自己写的那样地道。如果仅仅是有一点别扭那还好,如果通篇都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翻译的很拧巴,那么文章会损失很大一部分可读性,甚至会损失一部分读者。
我没有太系统的学过英文语法,基本上只有高中时候的那点存货。虽然浅薄又自不量力,但是还是把我在平时翻译和英文写作上发现的一些中英文的表达差异尽可能的总结一下,还有待高人来指正和进一步补充。
1. 被动语态
英文和中文的一大区别在于英文中通常使用被动语态,而中文中一般使用主动语态。虽然现在中文写作中对被动语态的容忍度已经大大提高,但如果不加甄别的全盘翻译,导致全文都是被动式为主,那么翻译作品的可读性会大大降低。
如果只是一般的被动式,那么解决的方法比较简单,只要找到主语,然后变被动为主动,可以解决大部分被动语态的问题。比较难的地方在于分词结构的被动语态,这种被动语态找不到主语,常见的翻译文里的解决办法是:(1)被动就被动,管他那么多;(2)找一个较为贴切的主语,放在括号中。例如:
(1) 在被问及……时,xx说:
(2) (有记者问)……,xx说:
这两种方法都可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的问题内容是“体力”、“状态”等等这种简单的词或词组,那么第(1)种方式无任何不妥。而假如问题内容是一个分句,甚至一个长的分句,比如“休赛期和詹姆斯在一起训练,是否会让你的背身单打技术有所提高”,还采用第(1)种方式,简直就是一个灾难,那么当然要选择第(2)种方法。另外,因为英语中被动语态省略主语往往是很明确的主语,通常会有上下文,所以我个人建议在加上主语的时候,可以不用(),因为括号也比较影响阅读的流畅性。过分的忠于原文其实是给自己的翻译添加了手铐脚镣,有时候其实要不得。
2. 长句、从句
英文和中文的另一个区别在于英文中长句非常多,而中文比较常用短句。一个长的英文句子可能包含了好几个从句,有修饰、有并列、有转折,一个句子看了三五行都没有看到句号。翻译的一个误区就是过度忠实于原文,也用各种连接词,翻译成一个整句,后果就是自己翻完了都读不通。这时候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这些从句按照一定的规则打散成几个短句,注意,是按照一定规则。具体的规则很简单,就是先拆修饰的从句,再拆并列/转折的从句,再拆因果/递进的从句。举个例子:
二胖最近在球场上总是犯规的表现和他看起来似乎一直在生气的现象,让sb教练在今天的比赛中把他牢牢的摁在板凳上的举动看起来顺理成章。
这个句子看起来还行,虽然不通顺,但是还不至于让人出现理解偏差,只能说不够地道。这个句子里包含了修饰、并列和因果,所以拆分如下:
二胖最近在球场上总是犯规,而且看起来似乎一直在生气似的。所以sb教练在今天的比赛中顺理成章地把他牢牢的摁在了板凳上。
当然,这只是拆分从句的一般规律,遇到个别的长难句,可能完全按照这个方法套也会不通顺或者不流畅,到时候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 名词性从句
英文中常常出现的名词性从句让翻译者挠头不已,因为在中文中,一个整句只能有一个主语,所以经常多出来的这一大串名词性结构,不知道该把它们安插在哪。这和长从句有一定关系,属于长从句的一种;但是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因为稍微不慎,就会出语病,让人很难堪。
名词性从句是英语中的一大特色和精华所在,掌握好名词性从句不只对翻译大有帮助,更可以迅速提高英文写作水平至接近英语母语的程度。英文中的名词性从句非常灵活,可以做主语、宾语、表语和同位语,在翻译中也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一个不算是原则的原则就是,把短的那部分提到前面,长的那部分放在后面做宾语或者宾语补足语。总之只要看到it、that引导的名词性从句,颠来倒去的换几个方法,选择读着最舒服的那一种就可以了。同位语从句比较简单,基本上把名词变动词做谓语,同位语做宾语就可以了。举个例子:
considering though what happened in washington where we saw the thunder lose a game sort of like this, it was an extremely welcome sight to see them not lose.
考虑到在华盛顿输球夜,雷霆的进攻表现跟今天也就是半斤八两,所以今天没有重蹈覆辙还是满让人欣慰的。
两个名词性从句,一个是what引导,一个是it引导,再加一个where引导的状语从句,虽然句子不长,但是比较绕。我这个翻译的不好,马马虎虎算过得去吧,总之要点就是拆拆拆。
4. 难以形容的形容词
在英文中,常常看到难以形容的形容词,在英文中,那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词,但是用中文的话需要很长很长的说明才能解释清楚,这种情况着实令人恼火。比如“phenomenal”,如果用“极好的”,似乎稍显平淡;用“现象级的”,显得不够地道(不过最近这个词似乎已经被约定俗成的广泛接受了)。这个时候翻译者就要自己掌握一个度了,在整体意思不变的情况下,先意会、后言传。想清楚在这个语境里,这个词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是“非常好”,还是“与众不同”?然后再从词库里挑选一个最为贴切的表达,当然也要结合上下文,比如在赛后吐槽里可以说“牛的一逼”,在文艺文里显然格格不入,或许用“精彩绝伦”更贴切一些。
比难以形容的形容词更讨厌的是难以形容的形容词排比,“they played an ugly,awful,terrible,frustrating game.”翻译者看到这一大堆形形*河蟹*又大同小异的形容词,基本都有问候原作者老娘的冲动。如果按字面意思翻译,如“一场丑陋的、糟糕的、可怕的、令人沮丧的比赛”就会显得不太够味,缺了点力道。这时候还是上面那个原则,先意会、后言传,作者是想强调这场比赛打得烂,那么就可以在词库里挑选几个来排比(糟糕之极、失望透顶、丑陋不堪、垃圾至死的比赛),其实活用成语有时候是解决形容词排比困境的一个良方,或者干脆不用像英语这样干巴巴的形容词排比,我们直接用一个修辞手法代替更好(烂到让人想用无数排比句去狂喷一通的比赛)。总之,翻译者是劳改犯、不是死刑犯,在允许的范围内,还是可以溜达溜达的。
5. 名词做形容词(of 结构)
英语里除了形容词难以形容之外,另一个奇葩是总喜欢用名词做形容词,也就是a of b,一般这种都是翻译成“b的a”,比如“highlight of the game”就是“比赛的亮点”,这种很简单,没什么难度。麻烦的在于这种名词短语,配合上一两个嵌套的名词从句,再来一个分词结构,一个句子里不下10个名词,看不到一个动词,总不能一直“的啊的”的,太不像话。这时候就要酌情调整句式,把名词改成动词或者形容词来表达,比如“比赛的亮点”后面跟了一个老长老长从西单到王府井的名词性从句,或许可以考虑改成“比赛在(西单-王府井)的时候亮瞎了”。不过这种翻译就不一而足,没有规律可循了,主要还是在不断积累中慢慢找语感了,我现在也做得很不够,有些of结构翻译得我自己都不想看。
6. 俚语、俗语、典故、特殊修辞
在英语里会有一些特殊词语,或者是市井俚语,或者是由什么典故演化而成的固定用法,或者是一些常用的修辞。如果只追求意思对,选择一个普通的词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样就损失了英文原有的魅力。但是如果在直译之后,后面加个括号备注一大堆这个用法的来源,也不是太明智的选择。不过这种用法的翻译本来也是进阶要求,其实没有必要每个包袱都要给抖出来,那也不现实。如果能尽可能的往中文里去找一个类似的典故来形容。比如有
时候会看到英文中会用“西部牛仔”形容一个人很土,那可以直接翻译成“太土了”,没啥问题;或者翻译成“西部牛仔(用来形容一个人土)”,也可以接受;或者翻译成“土得很小沈阳似的”,也不错,主要看个人翻译风格了。
7. 双关
这是一种特殊的美式幽默,就是用一个词的多义性,来表达两个意思。比如“russ assists ibaka”,既是“russ助攻ibaka”,也是“russ帮了ibaka的忙”,这个还比较贴近。另一个是“the thunder crowd tonight was like a hasheem thabeet tweet. all caps.”这里“caps”一个是说现场球迷很吵,一个是说塔神的推特都用大写字母写,这样无论翻译哪一个意思,都会损失掉另一个。而且通常这种双关的美式幽默也很难找到相应的中式幽默加以对应,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啊。
挂一漏万的总结了几条英文翻译中文的常见问题和表达方式,肯定还有很多很多,在以后的翻译过程中会逐渐增补。
四、一些让翻译作品更加吸引人的小窍门
其实如果能做到逻辑清晰、意思准确,再适当本土化一下增加点可读性,这样的翻译作品已经是佳作了。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很简单的小窍门,能够让翻译作品更加吸引人。
1. 题目
如果能够起一个引人入胜、吸引眼球的题目,那这篇文章就成功了一半。而如果每篇的翻译作品里都能有一个带有独特个人风格的题目,那么不但吸引眼球,久而久之还会变成这个翻译者独有的招牌。比如聆龙草的题目用词优美、意蕴深远;比如用诗词和典故做题目,清新隽永、才华横溢;好吧,还有我那一成不变缺乏新意的题目……(那也是一种风格对不对,给小孩起名李大、李二、李三、李四的父母也很有个性嘛~)总之,在辛辛苦苦完成了一篇大作之后,最好再花点心思起一个好一点的标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 排版
排版的作用很大,绝对是超乎想象的大,虽然作为翻译者本身,可能体会不到。因为翻译者本身对文章已经是了如指掌,看自己的文章基本是一目十
行没有任何问题。看到的乌央乌央一片黑压压的字扑面而来,字号小、字体难看、段间距没有,基本上肯定是窒息到想要放弃的感觉。尤其是不管再怎么努力,也没法做到中英文的无缝贴合,肯定有些地方还存在点别扭之处,两个原因加起来,更让文章的可读性变差:内容看着不爽就罢了,格式看着都这么不爽,md,不看了!
其实调整一下格式很简单,保证一定的字号、行间距、段间距,如果是长文自己拟一个节标题,可以换一下颜色或字体/字号突出一下重点,只要是能让眼睛找到一个聚焦之处,让他们不至于在一片黑乎乎的汪洋大海里来回搜索就可以了。小小付出一下,也为了不让自己的佳作埋没,不是么?
3. 细节
有时候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既然花了很多时间翻译了长长的文章,何不最后注意一下细节,让作品更加完美?
翻译完了以后,通读一下全文,重新润色一遍,把别扭的地方再整理一下;再通篇校对一下,把错别字尽可能改改。这样一来是尊重审稿人,二来也是尊重读者,毕竟没有人愿意看一个满篇语病、错别字的文章,好像在看盗版书的感觉。在写中文的时候也要注意中文写作的一些细节,比如“的”、“地”、“得”的用法,比如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但良好的中文写作习惯还是有正面引导意义的,尤其是在这个文字艺术日益式微的时代(这点我做得不够好,正在积极改正中)。另外,前后的翻译风格要统一,比如人名和一些专有名词等等,最好不要在中间换称呼。
4. 配图
图文并茂也是让一篇翻译文增色的小细节。如果原文里本身带有配图,那么在翻译的作品中尽量加以保留。如果原文里没有配图,那么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搜一幅配图,使图片和文字相得益彰。这样不但可以增加读者的阅读感,也提升了整个翻译作品的形象。
5. 译注
可能原文里提到的一些背景知识,你也觉得有点一知半解?那么毫无疑问,读者们也会看得一头雾水。那么,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你,如果能够动动手指,求助一下谷歌大神,在译注里简单介绍一下背景知识,会更方便读者的阅读。需要译注的地方包括但不局限于:技术性名词或专有名词,美国历史、人文、地理方面的资料,在其他文章中提到过的一些前情提要(可以只提供链接,或者干脆辛苦一点,把相关内容摘出翻译),文艺、体育、传媒、商界的名人等,以及其他任何你觉得会让读者有阅读障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