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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疑问让我想起自个小时分的一件事。
在我刚学英语没多久的一个暑假,想不起是啥缘由让我抉择把《白雪公主》英文故事翻译成中文!
其时的我,英语言语信息堆集并不多。传闻读写才能根柢就谈不上,句型贮藏可以就是仅限于SVO外加疑否方法。这样的我,竟然要把一篇英文故事,难度恰当于如今的Treasures 或Wonders G3的东西翻译下来,可以吗?
——有何不能?这就是我其时的主意。我想的很简略:
我有字典,假定语句中我一个字都不识,只需我把每个字从字典查出意思来,我就能“读懂意思”,然后就能翻译了!
我就是这样想的,也就这样干了!
进程很艰苦!除了系动词、代词,和一些简略的助词、介词、数字是我认得的外,几乎一切词都需要查字典!我的做法是,查到一句话里几个要害词的意思,整句看看,能猜懂了。加上我对故事的了解,就把意思用中文写出来。当然这个进程太辛苦,因而我只译了第一天然段就不再持续了。
我这个阅历,有几点要留心:
1. 我了解故事的内容,了解故事的场景,这为我了解这阅览材料供给了一个信息场;
2. 根据上面的条件,联系文字中的蛛丝马迹(我查字典所得),“猜”出意思,就用中文写出来。
如今回过头来看,与其说我阅览了、了解了,不如说我是靠猜靠蒙的。而这猜和蒙的条件是我了解这个故事的场景。
咱们是不是歪楼了?
这比方傍边有些东西与口语类似。
口语带有激烈的交际意图,可以说口语的启航点就是让听的人来了解你。这是口语交际的究竟原则。
所以,当一自个在挑东西的时分,这自个指着这个Yes, 指着那个说No, 效能员就懂你了。这儿一个句型也没有,词汇只需两个,甚至连这个两字都可以省掉。这儿没有语法啥事。但在这儿,效能员了解你的,并不是经过你的言语,而是场景中的各种信息归纳起来的估测。假定把场景剥脱离,你说个Yes 或No,没人会晓得你想要啥。
正如一些老一辈的移民,他们身世村庄,去了美国后只能呆在唐人街,往常言语仍以汉语为主。他们的英语才能是有限的。曾在一本书上读过一个比方:一个老人用do这个词表达悉数。如,开门,他会do door,洗盘子,do dish…之类。别人要能正确了解他
所要表达的具体概念,必需要在必定的场景下才行,否则不晓得他在说啥 。
在上述这两个比方的两自个,都不需要啥语法即可抵达了交际意图。可是,这其实是让其它要素分管了语法、句型、词汇这些要素所要做的作业。
因为口语本身带有激烈的交际性,我们在交流时,更注重的是所说的内容,也就是说话人所要表达的意思,即便在进程中存在句型语法的疑问,会被激烈的交际向牵引着而被说话两边忽略掉。也就是说,只需能说出来,别管错不错,能让人听懂,能办成事儿就行!
从这个视点、层面来讲,相关于书面,口语对语法的需求是不太高的,
只需会一些单词的,有一点根柢句型,不管如何想办法说出去,也就能抵挡了。
这种景象是与上面我连蒙带猜地翻译白雪公主那事儿是相同的。
从这个视点来看,其实口语其实对错常简略的!只需说出来就可以了。
长的凌乱句说不了,那就说短句,说Baby English; 假定短句说出不,那就蹦词;连词都没有的话,那就用肢体言语!
假定从这个标准来看,或许还真不太需要运用凌乱的句型!
可是,这种口语只能处置最简略的交际需要,稍稍凌乱一点的概念都难以表达,就更不必说一些较正式的场合的表达的需要了!
或许有些人会说,许多谈锋极好的老人是文盲,他(她)们懂语法吗?
这样的人,或许不理解的是语法概念或术语,但他们懂得言语的规则。
可是,关于英语作为二语学习者,因为这种外语的言语规则不是“天然”的,他们要掌控这些规则的话,则需要人工办法:学习,或是人工的习得环境。
人工的习得环境,可以处置一有些,至少可以抵达满足往常交际需要,可是需要更高层次的言语,非常好的表达,仍是需肄业习,其间语法学习处于中心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