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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杰方北学习中心招生简章上,还是有收费超过60学时的课程。
让孩子去培训学校补课,一次性交好几年的班费。一旦学校倒闭,提前几万元就浪费了。
本月8日,市政府发布《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这种提前收取大额学费的收费方式,对社会培训机构各种奇怪的收费现象进行管理和规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项目和标准自行制定,但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以及同级政府物价部门备案公示。
培训机构按学期、教育培训周期或课时收取培训费。按学期或教育培训期收费的,预收费最高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按课时收费,预交费用最多不超过60课时。如培训费未按学期、教育培训周期或课时收取;或按学期或教育培训周期收费,预收费超过6个月;或者按课时收费。预收费超过60课时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予以公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严重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
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名称中应当含有“培训”字样,不得含有“学校”或者“学院”字样。
“随着这种管理方式的引入,社会上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终于有了法可依。”市教委民办教育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现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民办学历教育,对语言培训、艺体培训、学科辅导等非学历教育缺乏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我市发生多起培训机构提前收到家长大额学费后,因各种原因倒闭的事件,给家长带来了巨大损失。新办法将对学费预收方式进行限制,要求收取的培训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尽可能维护学生家长利益。
这些措施从本月8日开始实施。8号之前被多收了钱怎么办?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表示,消费者应按合同约定咨询培训机构,必要时可向辖区主管部门申请咨询。本办法实施后仍有违规垫付费用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退还加班费,逾期未改的按本办法规定处理。
私立非学术教育和培训机构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举办学校等教育培训
3.与教育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服务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名称、办学地点、培训内容、质量标准和承诺、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和金额、退款标准和方式、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方法等经批准的事项。
培训机构的违禁行为
未经批准办学。
挪用学校资金。
将招生或教育培训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实施。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招生培训广告、信息等。
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演示和解释等。
冒用他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义从事教育培训活动。
恶意终止办学。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