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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全额退款。民法典明确规定被骗方有权撤销。
民法典学院
“央视十年老字号”“保学保就业”“每天工作三个半小时,月薪6000-20000元以上”.市民黄看到这则广告,信以为真,向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交了18000多元的学费。结果黄某发现公司宣传内容与实际培训不符,后悔将此案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款。
近日,广州白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据悉,该案是广东法院首批“民法典百审直播”案件之一。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包车通讯员云
基本情况:
交了1.8万的学费后,发现自己被骗了。
2020年10月10日,原告黄向被告某文化传播公司支付168元,购买6节舞蹈体验课。体验结束后,双方签订《全能教练班报名协议》,费用18079元。
黄禹锡交费后,发现公司宣传内容与实际培训不符,存在欺诈行为。他要求全额退款,但没有成功,并向法院提出上诉。
原告黄某声称看到了“央视十年老字号”、“保证学习,保证就业”、“每天工作三个半小时,月薪6000多元-2万元”的宣传.直到这时他才向全能教练班报到,后来发现自己被骗,要求公司退款,但对方以“一旦付款就不给退款”为由拒绝了。
对此,被告文化传播公司辩称,央视证券网曾报道公司会在毕业生毕业后推荐就业,双方自愿签订的培训合同不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
法院裁定该公司构成欺诈。
白云法院审理后指出,黄某主张公司以“拖、拖”的手段强行留用
店内沟通构成胁迫。一方面,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主张;另一方面,黄参加了体验班培训。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后,公司还通过微信催黄参加培训。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公司没有通过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控制黄的思想。黄基于恐惧没有签署协议。因此,黄禹锡主张公司存在强制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本案中,某文化传播公司宣传了《央视央视证券网报道》《十年老店,更专业,更安心》等内容。事实上,公司成立于2018年,没有证据证明央视证券网确实对公司业务进行过报道,协议中也没有包含聘用内容。这些宣传难免会导致消费者对公司专业能力产生误解,故法院认为某文化传播公司在与黄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某文化传播公司利用隐瞒、捏造部分事实等欺诈手段,使黄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现黄某要求解除双方服务合同的请求在法律上是正当的,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某文化传播公司返还黄某服务费18079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法官陈述:被骗方有权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欺诈一方必须故意或者欺诈性地诱使对方与其订立民事法律行为,或者订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本身就是欺诈。
2.欺诈人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欺诈人故意捏造事实和情况,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而行为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告诉对方真实情况,使对方上当受骗,与其订立民事法律行为。
3.被骗方违背真实意愿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方被行为人欺骗,陷入错误的理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与行为人订立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欺诈的法律后果是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即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此,被骗方有权撤销,并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意思表示。